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关于教育公平的思考
2009/11/3 9:34:00

 
2009年第9期2版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求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的基本政策,对我国教育发展具有长远指导意义。
教育公平是一个
不断推进的历史进程
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和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促进和实施教育公平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将来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仍将处于这个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成熟、不发达、不均衡的社会主义,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初级阶段的特征在教育上突出表现为:第一,我国教育总量还不够大,质量还不够高,条件还不够好,尤其是人民接受好教育的愿望还不可能很快满足;第二,我国公共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尽管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但还是不能满足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投入比例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第三,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教育人口和最旺盛的高水平教育需求。我国教育经费占世界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到3%,但受教育人口超过世界教育人口的15%,而且广大家长对子女的受教育层次都有很高的期待,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机会一直从小学读到大学、研究生;第四,也是最突出的,是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要遏制和缩小这种差距还需持久的努力。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实现教育公平,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现阶段教育公平的基本内涵,是指人人都有平等的上学机会。当前推进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政府合理地分配公共教育资源,学生平等地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我国现阶段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目标是确保机会公平,争取条件公平,关注结果公平,以义务教育为重点,通过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扩大社会教育资源,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人群之间的教育差距不断缩小。
把教育公平作为
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公平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产物,公平与发展密切相关,发展是推进公平的前提。
建国初期,我国小学的毛入学率只有20%,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不足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不足3%。而到2007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9.4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了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66%,基础教育在校生从不足3000万人发展到2.2亿人。人们的受教育机会大幅度增加:1949年,全国只有普通高等学校205所,在校生共11.7万人;到2007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到1908所,在校生达到了2500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3%。中国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基础极其薄弱的情况下,普及了义务教育,大大提高了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如果没有教育的大发展,中国将只有现有受教育人口约1/10的人能够受到不同层次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发展,就没有公平”。
坚持教育协调发展。发展是促进和实施教育公平的基础,但发展并不必然扩大教育公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统筹规划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层次、类别,调整教育投入的重点、结构,调整公共教育资源的流向,是促进和实施教育公平的现实要求。
1. 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向农村倾斜。我国城乡教育差距的突出矛盾是农村教育发展的相对滞后,尤其是中西部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差距较大。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城乡教育差距的主要根源。因此,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需要从城乡一体化的战略要求出发,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要在政策和制度设计上向农村倾斜,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保证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逐步提高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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