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目的概论——1.含义:指整个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反映了教育在人才的培养规格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2.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关系:①联系在于对教育社会性质的规定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含有“为谁培养人”的规定性,都是一定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在性质和方向上不可违背的根本指导原则;②区别在于教育方针除包括“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之外,还包括“怎样培养人”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教育目的在对人培养的质量规格方面要求较为明确,教育方针在“办什么样的教育”“怎么样办教育”显得突出;
(二)教育目的的主要理论——1.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①个人本位论代表人物为卢梭、裴斯特洛齐以及一些持自然主义和存在主义立场的思想和教育学者,重视教育的个人价值,强调教育的目的是从个人出发,满足个人需要;②社会本位论,亦称“国家本位论”,代表人物为柏拉图、迪尔凯姆、凯兴斯坦纳、纳托普、涂尔干、法西斯和军国主义者等等;重视教育的社会价值,强调教育的目的是从社会出发,满足社会需要;2.内在目的论和外在目的论:杜威提出;前者是教育本身的目的,后者是从外面强加给教育的目的;3.教育准备生活说和教育适应生活说:前者代表人物是斯宾塞,后者则是杜威;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包括①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②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发展;③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
(三)教育目的的确立的依据——1.社会依据:①社会关系现实和发展的需要,及生产关系和政治的性质;②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2.人的依据:即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需要;
(四)我国的教育目的1949年以来各个时期的教育目的——1.1949年: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2.1957年::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3. 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4. 1982年《宪法》: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1983年景山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6.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各级各类学校要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为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7.1995年《教育法》其中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8.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我们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坚持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的统一,这是反映教育事业价值取向的具有核心意义的部分;教育目的要求培养在道德、才智、体质等方面发展,要求在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协调发展,这是对教育对象身上要形成的各种素质及其结构的规定;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和创造精神日益受到重视,这是教育目的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的部分;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规定了实施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
(六)全面发展教育的构成——1.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和文明素养的教育;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具有初步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的教育;2.全面发展教育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而且在活动中相互渗透,各育之间不可分割,各育之间不能相互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