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

[日期:08:07: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从教育部有关部门获悉,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基本要求已经确定(具体内容见附表)。今年分数线的确定,继续保持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既体现高层次专业人才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择优选拔原则,又体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综合平衡原则。分数线以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规模和全部考生的总体成绩分布为基本依据,并充分考虑了差额复试的要求;同时针对区域、专业等发展不平衡的状况,适当照顾了中、西部地区、部分特殊专业、少数民族考生等实际情况。

  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将于4月上旬陆续进行。教育部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

  一是认真准备复试。硕士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次考查,二者功能不同,各有侧重。初试是通过一次考试对学生基本知识、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进行的考查,是基础性的考查;复试是对学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的深度考查,是个性化、多样化的考查。符合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不等于进入某个具体招生单位的复试,进入复试也不等于已被录取。招生单位将根据初试、复试全面考核的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查阅招生单位的复试办法,认真准备,发挥出自己的正常水平。

  二是为使上线考生有充分的调剂机会,教育部今年将从4月5日到5月15日全面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yz.chsi.cn)”,此举将极大地方便广大考生和招生单位,请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及时上网浏览余缺情况并自行发布调剂信息。

  教育部还要求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负起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为考生服务的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下一阶段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确保研究生选拔质量。教育部还重申,各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并符合条件者的优惠加分政策。

  另据教育部有关部门介绍,今年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仍然进行自主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试点工作,这些高等学校已陆续自行公布了本校复试的基本要求。

  据悉,“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复试分数线将另行公布。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备注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18省(市); 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哲学[01]
305
46
69
300
44
66
295
41
62
经济学[02]
325
53
80
320
51
77
315
48
72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335
53
80
330
51
77
325
48
72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05
50
150
300
48
144
295
45
135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50
55
83
345
53
80
340
50
75
历史学[06]
290
41
123
285
39
117
280
36
108
理学[07]
305
49
74
300
47
71
295
44
66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290
41
62
285
39
59
280
36
54
农学[09]
285
40
60
280
38
57
275
35
53
医学[10](不含中医学[1005])
295
44
132
290
42
126
285
39
117
军事学[11]
300
46
69
295
44
66
290
41
62
管理学[12](不含MBA[120280])
330
54
81
325
52
78
320
49
74
体育学[0403]
305
45
135
300
43
129
295
40
120
艺术学[0504]
325
45
68
320
43
65
315
40
60
中医学[1005]
285
43
129
280
41
123
275
38
114
法律硕士[030180]
340
53
80
335
51
77
330
48
72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165
48
96
155
43
86
145
38
76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80
38
57
275
36
54
270
33
5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70
33
50
270
33
50
270
33
50

  来源:教育部

推荐 打印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友情链接 ]
 

 博仁教育学考研论坛    博仁考研说吧    教育学考研论坛    免费考研论坛    知识宝库考研社区    共享天下

博仁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北京博仁教育中心 京ICP备09065607号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1009室 邮编:100875
咨询热线:(010)58808856 4006262918 QQ:718536668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