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简 章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报名及入学考试时间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进行网报(10月份),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
三、考试科目
政治(科目代码101)、外国语(科目代码201)、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408)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考试听力在复试中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须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之日起至
① 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 在正式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
(3)全日制高校大学本科结业生(必须持有结业证书),可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3.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研究生毕业后具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定无误后签名自己保存好,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复试
1.2010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二门,我校各学科(专业)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复试时加试科目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定向生与委培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0年我校各学科(专业)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名(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2010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09年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